蔡宜宏等偽造文書案,於民國九十七年間案發,被告彭日成是花蓮市那魯灣旅店董事長,其餘五名被告 蔡宜宏、黃大維、曾志強、陳麗玲、廖素芬,分別是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的襄理、承辦授信及放款業務之職員,本案在花蓮地方還算是受矚目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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